监理人员应知应会
监理细则的编制
对于专业性较强、具有一定难度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监理部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项目监理部应结合工程特点、施工环境、施工工艺等编制监理细则,明确监理工作要点、监理工作流程和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达到规范和指导监理工作的目的。
编制的主要内容:(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专业工程特点,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要点,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注意事项:
1、编写时间:应在施工方案审批通过后,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开始前完成。
2、编审程序: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总监审批。
3、编制内容:要符合规范要求,内容可调整(在监理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
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规定必须编写的细则一定要编。
监理日志
记录当日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及有关事项:
1)施工现场巡查、旁站、见证取样、平行检验监理情况(包括口头通知、协调等)。
2)各种工序验收情况(包括测量放线等)。
3)除工序以外的施工单位各种报验报审情况(如混凝土浇筑报审、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施工起重机械安装/使用/拆卸报审、施工方案报审、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进度报审、工程费用报审等各种报审)。
4)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专项方案与安全技术措施审核、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及纠违措施等)。
5)召开的各种会议(注明详情见会议纪要)。
6)异常事件的发生及处理情况(如质量安全事故、停复工、索赔等)。
7)其他应记录的主要工作事项。
注意事项:
1、 总监应定期审阅监理日志,全面了解监理工作情况
2、日志记录的各事项的处理须闭合。记录内容较多可添置附页(可在表格的背面)。
3、大中型项目宜分标段(或片区)、分专业填写,具体划分范围由总监理工程师决定。
4、监理日志由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
5、监理日志应及时填写,并保持原始记录的真实性。
6、监理日志是项目监理机构对当天气候及现场情况、监理工作及施工进展情况所做的记录。编写的日志不要写成施工日记。
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的审查:
注意事项:
1、报施工组织设计或报施工方案的区别:
施工组织设计:总包单位、业主专业分包的施工单位
施 工 方 案:总包专业分包的施工单位
划分为: 一般的施工方案、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组织专家论证
1、施工单位编审程序:
施工组织设计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本单位的技术、质量、安全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查会签,并经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审批,且签字盖章齐全。
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施工单位应根据论证意见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分包单位编制的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均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按规定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后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核。
2、项目监理机构审批时,先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查意见,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核意见。
3、总监组织审查,不得委托总监代表。(监理规范3.2.2规定)。已签认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建设单位。
4、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的基本内容:(监理规范5.1.6规定)
1)、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
2)、施工进度、施工方案及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应符合施工合同要求。
3)、资金、劳动力、材料、设备等资源供应计划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4)、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科学合理。(重点查看:塔吊群的布置、消防通道、料场布设的合理性,临时用电的布置、职工宿舍区的布置等)
5、风险分析:依据施工组织设计主要找出工程目标控制和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难点以及最易发生事故、索赔事件的原因和部位,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制定防范性对策。
6、《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计价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6号令:第14条第4款规定——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发包方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造成费用增加的。
7、项目监理部对施工组织审查存在的问题:
对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查和审核,检查中发现存在对程序性和技术性审查内容不清楚,把关不严:1、编审程序,有的项目监理部未识别,特别是对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审批签字问题。2、对质量、安全措施的审查和审核普遍存在监理意见过于简单,既没有具体的审查意见,也没有相应的提醒,尤其对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和内容明显不完整,针对性差的,监理没有识别,也没有及时要求施工单位修改完善后再申报;3、有的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审批内容不具体,有的实际进度明显滞后,监理无检查分析原因和相关要求。4、有的申报单位的签字人姓名是打印或几个人姓名是同一人所签;有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没有签字或加盖施工单位印章,监理部没有识别就签批了。5、审查审核时间,有的申报日期和批准时序不对;6、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日期滞后已开工日期;监理部的审查审核应当按照监理规范的审查内容和《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执行。
监理部审查意见
1)、 经审核该施工组织设计满足施工要求,同意按此施工组织设计指导施工。项目部需组织督促落实到位。
2)、经审核,你方申报的施工组织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和安保体系齐全,满足施工要求,同意按此施工组织设计指导施工。
3)、经审核,该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完整、质量措施、安全管理措施齐全,无违反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审批手续齐全,能满足现场施工的要求,同意按此组织设计施工。
旁站记录:新规范5.2.11、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旁站,并及时记录旁站情况。
注意事项:
1、旁站:《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建设部建市【2002】189号——是指监理人员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2、A.0.6表为旁站记录的通用表式,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项目监理部可根据不同的旁站对象,设计有针对性、可操作的旁站记录表式。
3、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将影响工程主体结构安全的、完工后无法检测其质量的或返工会造成较大损失的部位及其施工过程作为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
4、旁站人员应将旁站部位的施工和监理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作详细记录。
施工情况——应记录所旁站部位(工序)的施工作业内容、施工单位质检人员到岗情况;特殊工种人员持证情况;施工机械、材料准备情况;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是否按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等情况。
关键部位、关键工序,
基础工程方面包括: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
主体结构工程方面包括: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
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报审表
注意事项:
1、审查内容: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部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岗位职责分工、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如质量检查制度、质量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治安保卫制度、安生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质量安全事故处理制度、工程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识别控制制度、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计划、质量安全人员证书(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等)等方面进行审查。
2、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备案审核应动态管理。
3、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计划可用《施工单位通用报审表》报审。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办【2005】89号文第十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情况进行现场监理。监理部对计划的审查可对照【2005】89号文附件清单进行。
费用支付:
合同一年期的支付不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
合同一年以上的支付不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
其余费用按施工进度支付。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建质【2008】75号
建筑电工、焊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资格证书有效期——两年
测 量:
注意事项:
1、报审的资料内容: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的资格证书、测量设备的清单及检定或校准的证明文件;施工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临时水准点、规划红线、基点等测量控制依据资料、控制测量成果表及附图,对现场加密的应提供桩位布置图,以及相应的保护措施等。
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控制测量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复核,签署意见。
3、控制点:控制网点的设置应选择在通视良好、便于施测、利于长期保存的点,并埋设标石。
4、观测:要坚持“三同”原则————同一测量人员、同一仪器、同一观测点。
5、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复核及签署意见内容:对控制网布设、测点保护、仪器精度、观测规范、记录清晰等方面的检查、审核,重点应进行必要的内业及外业复核,判定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设计等的具体要求。
6、施工方测量依据资料:
平面、高程控制测量:需报送控制测量依据资料、控制测量成果表(包含平差计算表)
定位放样:报送放样依据、放样成果表记附图。
工序质量报验:
项目监理部对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和测量放线的质量进行验收。
注意事项:
1、施工单位需经自检合格并附相应工序和部位的质量检查记录表后,向项目监理部报验。
2、项目监理部应审核报验资料的有效性,对于符合验收条件的要及时签字确认。
3、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处理:凡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5.0.6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经返工或返修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实认可能够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满足安全及使用功能要求时,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的要求予以验收。
5.0.7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应齐全完整。当部分资料缺失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有关标准进行相应的实体检验或抽样实验。
5.0.8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重要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注:检验批划分:
4.0.5检验批可根据施工、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的需要,按工程量、楼层、施工段、变形缝进行划分。
4.0.7施工前,应由施工单位制定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得划分方案,并由监理单位审核。
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报审:
注意事项:
1、监理部审查的主要依据:《关于落实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66号令)
2、审查内容:核查工程起重机械设备、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核查设备的合格证,核查专业安装、拆卸单位的资质和人员的资格,审核设备安装、拆卸方案,核查第三方专业检测单位的资质、检测人员的资格和检测报告,核查由施工单位、安装单位、设备租赁单位、检测单位参加并签字盖章的验收合格证明,核查政府有关部门同意登记备案的证明,审查工程起重机械设备操作和维护保养制度,核查设备操作人员的上岗资格等。
3、施工设备的报审因分三个阶段:
进场——(施工单位在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前)江苏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苏建质【2004】90号对报废或明令淘汰的机械。
使用——(安装完毕启用前)
拆卸——(使用结束拆卸前)
施工单位每次报审应附本表中所列的附件资料,项目监理部应对所附资料进行核实、审查和备案。
施工起重机械、桩工机械、高处作业吊篮、场内施工机动车辆和整体提升脚手架等应当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监督管理的通知》宁建质字〔2014〕390号规定:
第四条、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后,应当经我委报省厅布点规划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五条、全市所有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监督管理必须严格按照产权备案—安装告知—监督检验—使用登记—拆卸告知—使用注销—产权注销程序进行。
塔吊“十不吊”:斜吊不吊;超载不吊;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指挥不明不吊;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安装装置失灵不吊;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六级以上强风不吊。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76号
第十一条 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安装单位”)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手续前,应当将以下资料报送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2个工作日内审完):
(一)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
(二)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三)安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四)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五)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拆卸)合同及安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六)安装单位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七)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八)辅助起重机械资料及其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九)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料。